煤电矛盾 或可从股权破局
煤、电各在不同的规则环境中生存,故经常发生上下游零和博弈的矛盾。眼下,煤电双方的矛盾又有升级之势。
日前,宁夏七大电企已向自治区经信委上书,称由于煤价大涨,电量下滑,火电企业已处于全面亏损的状态,希望能尽快降低煤价。同时,七大电企还建议政府协调减少直接交易电价让利幅度或暂缓直接交易。
从去年以来,煤价大幅反弹,煤企告别了持续四年的亏损,业绩迎来反转。而电企享受了四年的低煤价,在2015年盈利达到历史顶点后,2016年开始出现亏损。
实际上,宁夏火电企业的处境不是个例,2017年平均煤价大概率会高于去年,火电企业的日子会越发难过,而火电产能过剩更是加剧了这种困境,煤电双方的矛盾可能将再升级。
不必讳言,作为唇齿相依、关系紧密的上下游产业,我国的煤炭和电力行业的关系长期以来摩擦不断。当煤炭价格上涨的时候,煤炭行业不断提高价格,挤压电力行业的利润空间;反之,当煤炭价格不断下行的时候,电力行业又拼命压价,挤压煤炭行业的利润空间。这么多年来,煤电双方一直没有建立起一个稳定共生的关系模式。
我国基础能源的资源赋存条件是“富煤、少油、缺气”,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始终是我国最主要的基础能源,也由此决定了火力发电是我国电力的主要发电方式。近些年来,火力发电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因此,火力发电是煤炭最大的下游,火电耗煤占到我国煤炭消费的一半左右。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的效益主要取决于煤炭价格高低,而对于电力行业而言,燃煤成本是火电企业主要的变动成本,其他方面的成本如维护、工资、折旧摊销、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相对稳定。正是由于双方的利润都取决于煤炭价格,因此煤炭价格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双方的利润,一方希望价格尽可能高,而另一方希望价格尽可能地低,这就造成了双方的激烈冲突。
此次矛盾之前,电力过了几年好日子。从2010年到2015年,全国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从7.6%下降到6%,下降1.6个百分点,煤炭企业利润率从14.6%下降到1.7%,下降近13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则上升近4个百分点。
因此,电力企业此次喊冤叫屈,论据恐怕不足。既然生活在周期性行业,自然应有适应之道。
但对矛盾放任不管亦非上策。实际上,为了解决电煤之间的矛盾,国家发改委一直试图进行调和,从早期的电煤计划价格到后来的煤电联动,再到两次电煤最高限价,又到最近的推行长期协议。尽管国家发改委努力撮合,但双方仍有剑拔弩张之意。
怎样建立和谐稳定的煤电关系,目前有两个角度可以重点考虑。
一个就是目前发改委正在撮合的长期协议,这是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
从长期看,最值得考虑的方法是双方自由自愿换股,从而形成稳定的利益共生关系。当煤炭价格下跌的时候从电力板块获得利润,反之当煤炭价格上涨时,从煤炭板块获得利润,从而保持上市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换股模式可以由主管部门撮合、双方自愿成交。这跟国企改革和优化治理有内在联通点。提升股权吸引力离不开深化改革、离不开提质增效,对于国企改革大业、对于化解煤电矛盾,可谓一举两得之举。